招標編號: | 0724-0700C824NA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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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12.20 |
截止日期: | 2007.12.28 |
招標業(yè)主: | 廣東粵華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
招標代理: | 國廣東省廣州市東風東路726號18層 |
地 區(qū): | 廣東省 |
內 容: | 名稱:黃埔電廠上大壓小煤代油工程(2×600MW級超超臨界機組)施工監(jiān)理 |
招標編號: 0724-0700C824NA70
建設單位廣東粵華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決定對黃埔電廠“上大壓小”煤代油工程(2×600MW級超超臨界機組)的前期準備、施工、調試等階段全過程監(jiān)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擬選定監(jiān)理經驗豐富、業(yè)績及信譽良好的監(jiān)理單位對本項目實施全過程監(jiān)理。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第1條:招標項目簡介
1.1名稱:黃埔電廠上大壓小煤代油工程(2×600MW級超超臨界機組)施工監(jiān)理
1.2概況: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廣州市廣東粵華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廣州黃埔);參考工期:2008年6月28日主廠房澆筑第一罐砼;#1機組2010年3月28日投入商業(yè)運行;#2機組2010年6月28日投入商業(yè)運行。建設規(guī)模:2×600MW級超超臨界燃煤機組。
1.3本次項目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的范圍為黃埔電廠“上大壓小”煤代油工程(2×600MW級超超臨界機組)全過程的監(jiān)理,包括臨時煤場的建設,現有機組燃料輸送系統及煤場的改造、輸灰系統的改造,2×600MW級超超臨界機組及其配套設施的前期準備、施工、調試等階段的監(jiān)理(鍋爐補給水處理系統已經建設完成)。
第2條 報名資格
合格投標人應具有下列條件:
2.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2建設部頒發(fā)的電力工程監(jiān)理企業(yè)《資質等級證書》(甲級),同時具有或超過2座2×600MW及以上等級燃煤機組火電廠建設監(jiān)理業(yè)績,投標單位從事現場監(jiān)理人員必須是從事過600MW以上燃煤機組建設監(jiān)理的工程技術人員。
2.3 本工程項目監(jiān)理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第3條 報名時間及投標截止時間
3.1報名時間:2007年12月21日上午8:30(北京時間)至12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招標人可根據情況延長報名時間。
3.2招標人將通知符合報名條件的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2000元整,售后不退(郵購須另加50元人民幣,招標代理機構不對郵購過程中的遺失負責)。招標文件附件資料一套押金10000元,開標時憑收據退回。招標文件的發(fā)售時間為2007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招標方同時提供電子版的招標文件,如電子版與紙質文件有差異,以紙質招標文件為準。
3.3投標截止日期初步定在2008年1月16日,交標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第4條 其他事項
4.1 所有投標書必須附有一份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為15萬元人民幣。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用電匯的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須匯至招標代理機構指定的賬戶,在用途欄注明投標保證金及招標編號。投標人應將投標保證金匯款的銀行憑證復印件放在開標唱標信封當中。未經招標代理機構同意,投標人不得采用現鈔支付投標保證金。
4.2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與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負。
4.3 如果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不足3人,招標方將修正招標方案或重新組織招標。
4.4有關此次招標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向招標人或招標機構查詢:
招標人:廣東粵華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郵 編:510731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招標機構:國廣東省廣州市東風東路726號18層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510080
開戶銀行: 中國農業(yè)銀行廣州市東山支行
戶 名: 廣東機械進出口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帳 號: 44030501040007065
聯 系 人***
電子郵箱***
申請人可在招標代理機構網站本項目招標公告下載報名格式文件,填妥后以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