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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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6.23 |
招標業(yè)主: |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
招標代理: | 廣東省城規(guī)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 容: | 投資總額:人民幣 6000 萬元。 資金來源: 自籌 |
1.1 工程項目概況
1.1.1 工程名稱:廣州市橋貨運站工程設計
1.1.2 工程位置:廣州市番禺區(qū)東環(huán)街蔡邊二村迎賓路東側
1.1.3 工程范圍:總用地面積9368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3358平方米。中型公共建筑,綜合樓一幢7層,建筑面積8729平方米。倉庫共二十一幢,每幢二層,建筑面積23966平方米。
1.1.4 規(guī)劃用地文件:G34-000668、G34-000669、G34-000670
1.1.5 項目批準文件:穗計能〔1999〕43號 ;資金來源: 自籌
1.1.6 投資總額:人民幣 6000 萬元。
1.1.6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1.8 合同范圍:
[×]工程勘察。
[√]修建性詳細規(guī)劃。
[√]方案修改、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包括:方案的修改和完善;建設區(qū)域內的規(guī)劃及建筑設計;結構設計;電氣(含防雷系統(tǒng));弱電系統(tǒng)設計(含設備、辦公、通信自動化);給排水設計;暖通空調設計;消防工程設計;人防工程設計;室內裝修設計;負責各專業(yè)專項設計的總協(xié)調。
[√]現(xiàn)場指導與監(jiān)督。
[×]工程監(jiān)理。
[×]工程總承包。
1.1.9 前期曾經參與本項目的咨詢及設計服務機構:
[√]如果前期參與本項目咨詢及設計服務的機構參加本次投標競賽,必須在本公告公開披露其名稱,并將本公告發(fā)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中標無效。
[×]上述機構不得參加本次投標競賽。
1.1.10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2008 年 月,竣工日期為 2008 年 月。
1.2 投標資格
1.2.1 所有符合投標資格的申請人都可以參加投標競賽。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1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申請人須被列入監(jiān)督機構公布的備案名單中;
[√]國內申請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資質證書;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yè)負責人***
1.2.2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yè)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yè)進行合作設計。
1.3 報名
1.3.1 申請人填妥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1、1.2、1.3)必須于本公告發(fā)出后,于2008年6月23日9時至2008年6月24日16時前送達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逾期的申請概不受理。
1.3.2 申請人報名時必須交納投標報名費人民幣 100 元,購買招標競賽文件每套人民幣 500元,兩項費用由收款機構開具發(fā)票,費用交納后不予退回。
1.4 投標
1.4.1 現(xiàn)場考察集合時間: [ 年 月 日 時 分] ,地點: 廣州番禺區(qū)東環(huán)街蔡邊二村迎賓路龍美路段 。
1.4.2 自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售出第一份招標競賽文件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 30 天,具體投標截止時間以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最新通知為準。
1.4.3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十五日前,招標人可以對已發(fā)出的招標競賽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4.4 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遞交到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指定的地點,逾期概不受理。
1.4.5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對設計模型的要求:
[√]投標時不需要提交設計模型,中標人必須在取得中標通知書15日內提交設計模型。
[×]投標時宜提交設計模型。
1.4.6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后應自行離開投標地點,不得逗留及影響他人遞交投標文件。
1.5 評標
1.5.1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不透露投標人身份的前提下將投標文件交給評標委員會,不需要投標人派代表介紹投標方案。
1.5.2 評標委員會由專家和招標人代表組成,專家不少于評標委員會成員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
1.5.3 評標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招標人代表獨立評審,第二階段為專家獨立評審,第三階段為評標委員會成員共同表決,以差額選舉逐輪淘汰的記名投票方式選出投標方案的排序。
1.5.4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提前將揭曉投標結果的時間和地點通知所有投標人,并邀請投標人出席。評標委員會表決結束后,公開展示所有投標文件及其評審名次,當眾開啟投標保密信封,揭曉投標人身份,并根據(jù)請求告知已投標但未出席會議的投標人。
1.5.5 評標委員會編寫、簽署評標報告,向招標人推薦一至三個中標候選方案(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列順序,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對評標結論持有異議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可以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
1.5.6 評標委員會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后即告解散,評標過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資料應當即時歸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
1.5.7 招標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幣 500 元向每個評標委員會成員支付評審酬金,負責人***
1.6 定標
1.6.1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依次核對中標候選人的資質證書原??。
1.6.2 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候選方案中確定中標方案。但是,招標人認為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候選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標。
1.6.3 招標人一般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三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1.6.4 確定中標人后,中標人必須提交一份由中標人、項目負責人和各專業(yè)負責人共同簽署的《服務承諾書》,保證項目負責人和各專業(yè)負責人***
1.6.5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通過交易服務機構公示中標結果,確認中標通知書,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1.6.6 招標人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1.7 費用和工期
1.7.1 工程設計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 182 萬元。
1.7.2 所有投標費用需投標單位自理,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不作任何形式補償。
1.7.3 財政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從評標結束之日起20日內向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經濟補償?shù)纳暾垼秦斦顿Y項目的招標人從評標結束之日起20日內向投標人付清投標經濟補償。
1.7.4 如果招標人、中標人使用未中標方案,招標人按方案設計費的50%向該方案的投標人付給使用費。如果只使用未中標方案獨有的某部分,招標人按該部分占整個項目的比例計算方案設計費,并按計算方案設計費的50%向該方案的投標人付給使用費。
1.7.5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90 %,設計費浮動幅度為 下浮10 %,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guī)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1.7.6 如果中標人認為專項工程設計收費低于成本,可以要求招標人(發(fā)包人)另擇設計單位進行專項工程設計。確需另擇設計單位進行專項工程設計的,相應扣減計費額,設計費相應調整,專項工程設計費由招標人(發(fā)包人)直接支付給專項工程設計人。
1.7.7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yè)與中方設計企業(yè)合作設計,工程設計費分配比例由合作雙方商定,協(xié)商不成視為自動放棄中標。
1.7.8 工程設計費分期支付。簽訂設計合同5天內支付20%;初步設計審查通過5天內,累計支付35%;施工圖審查通過5天內,累計支付75%;工程完成50%時,累計支付90%;工程竣工驗收時,累計支付98%;缺陷通知期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屆滿,設計費全部付清。財政投資項目付款時間以財政部門批準為準。
1.7.9 中標人應在設計合同簽訂后 10 工作日內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確定后 25 工作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 30 工作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fā)現(xiàn)問題后 5 工作日內完成補充、修改,施工過程中每星期駐現(xiàn)場不少于1天。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1.8 其他事項
1.8.1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占用設計費。
1.8.2 招標項目的電子地形圖由招標人到廣州市建設大馬路10號廣州市城市規(guī)劃勘測設計研究院統(tǒng)一購買后分發(fā)給投標人。投標人可通過http://maps.google.com選擇satellite(衛(wèi)星圖象)觀察本項目的周邊環(huán)境。
1.8.3 項目的其他情況在設計任務書中詳細介紹。本公告為招標競賽文件的組成部分,更詳細的信息以招標競賽文件為準。
1.9 招標人
1.9.1 名稱: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1.9.2 郵政編碼、地址:***
1.9.3 聯(lián)絡人:李少華
1.9.4 電話(手機)號碼: 13902237545
1.10 招標代理機構
1.10.1 名稱: 廣東省城規(guī)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1.10.2 郵政編碼、地址:***
1.10.3 聯(lián)絡人: 蔡小姐
1.10.4 電話(手機)號碼: 13728088460
1.10.5 傳真號碼: 83855861
1.10.6 電子郵箱***
1.11 監(jiān)督機構名稱: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科技設計處)
1.11.1 郵政編碼、地址:***
1.11.2 電話(手機)號碼: 020-83124966
1.11.3 傳真號碼: 020-83124967
1.11.4 電子郵箱***
1.12 交易服務機構名稱: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設計監(jiān)理部)
1.12.1 郵政編碼、地址:***
1.12.2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076
1.12.3 傳真號碼: 020-28866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