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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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4.13 |
招標代理: | 昌吉州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昌吉市 |
內 容: | 2009年政府投資項目定點審計 |
昌吉州政府采購中心為新疆昌吉州政府投資項目定點審計服務單位在烏魯木齊市和
昌吉地區(qū)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符合投標資格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前來投標,有關事項公告
如下:
第1條 招標項目名稱和主要內容
項目名稱: 新疆昌吉州政府投資項目定點審計服務單位
招標編號:CJCZ-CG2009 004
招標項目內容: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詳細參數(shù)見標書第二十頁后)
第2條 投標商應具備的投標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二) 投標方在項目管理上必須有可靠的質量保障,并能提供相關資質材料
(三) 投標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相應經(jīng)營資格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
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企業(yè)信用等級良好;
(四) 機構內部執(zhí)業(yè)質量管理制度健全,三年來沒有出現(xiàn)重大審計質量問題和不良
記錄;
(五) 企業(yè)注冊地在烏昌地區(qū),必須以會計師事務所和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聯(lián)合體投標;
(六) 依法設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及有關規(guī)定注冊的會計師事
務所;
(七) 具有建設部頒發(fā)的《工程造價咨詢》甲級以上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
符合上述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均可參加投標
第3條 招標文件的發(fā)售時間和地點
時間:2009年3月24日-2009年4月13日10點30分前發(fā)售(工作時間內)
地點:昌吉市建國西路昌吉州財政局三樓 昌吉州政府采購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 200 元。(售后不退)
第4條 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新疆昌吉市建國西路昌吉州財政局四樓招投標大廳
第5條 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
2009年4月13日上午10:30(北京時間),逾期的投標恕不接受。
第6條 招標方
新疆昌吉州政府采購中心
聯(lián)系人***
電話:***
傳真:***
郵編:8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