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FGP20093051 |
---|---|
加入日期: | 2009.12.31 |
截止日期: | 2010.01.26 |
招標業(yè)主: | 廊坊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
地 區(qū): | 廊坊市 |
內(nèi) 容: | 數(shù)量:6臺小型機、1臺磁盤陣列、2臺光纖交換機、11臺服務器等。 |
公開招標公告
1、政府采購項目名稱:廊坊市公安局情報、警綜平臺設備公開招標
2、采購項目標書編號:LFGP20093051
3、采購人名稱:廊坊市公安局
4、采購人地址:***
5、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
6、采購機構名稱: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7、采購機構地址:***
8、采購機構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316-2054648; 傳真:***
郵政編碼:065000 網(wǎng)址
9、采購數(shù)量:6臺小型機、1臺磁盤陣列、2臺光纖交換機、11臺服務器等。
10、采購用途:辦公
11、項目實施地點:廊坊市
12、供貨時間:合同簽訂時確定
13、簡要技術要求/采購項目的性質(zhì): 詳見標書
14、投標人的資格要求:通過廊坊市采購中心預審的供應商,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
(6)具有所投設備生產(chǎn)廠商頒發(fā)的小型機、存儲產(chǎn)品代理資格證書。
注意事項:投標人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首先到廊坊市政府采購網(wǎng)站下載填制《河北省廊坊市采購市場準入供應商資格審查登記表》后,再攜帶登記表中所要求的資格證明文件到采購中心進行資格預審登記
15、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26日12:00前。
16、招標文件發(fā)售地點: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17、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購買。
18、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
19、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1月27日9:00。
20、開標時間:2010年1月27日9:00。
21、開標地點: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22、評標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
23、項目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傳真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