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泛華國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陽區(qū)教育委員會教學設備中心委托,對保健所、青少年活動中心電子顯示屏采購項目(招標編號:FG-DLP(Y)-2009-1201)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項目于2010年2月4日在網上進行公告,現(xiàn)邀請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
1.采購人信息: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朝陽區(qū)教育委員會教學設備中心
采購人地址:***
聯(lián)系人:方老師 聯(lián)系方式***
2.代理機構信息:
代理機構名稱:北京泛華國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地址:***
聯(lián)系人:張艷芳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010-85885968 E-MAIL:changyansirain@126.com
3.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貨物分為1個包,用于教學,具體內容如下:
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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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細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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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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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金額
(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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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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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顯示屏(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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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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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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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顯示屏(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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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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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技術指標見招標文件。
4.投標資格及報名條件:
(1)投標人必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即: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投標人若非擬投主要貨物的廠商,則須出具原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證明。
(3)投標人所生產的或所投產品必須通過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購買招標文件時攜帶資料:
符合上述第4款的要求且對本項目有興趣的投標人,可進一步咨詢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攜帶下列證明材料:
①營業(yè)執(zhí)照(已年檢)、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資質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②單位出具的對購買人的授權委托或介紹信原件、購買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招標文件售價:每冊人民幣叁佰元整(¥300.00),郵購需另加50元,售后不退。
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0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北京市朝陽區(qū)光華路15號院泰達時代中心4號樓2501室
7.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2月26日上午09:00時整(北京時間)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投標文件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到北京市朝陽區(qū)朝陽賓館北五會議室(朝陽區(qū)小莊金臺西路8號)。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8.開標時間:2010年2月26日上午09:00時整(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北京市朝陽區(qū)朝陽賓館北五會議室(朝陽區(qū)小莊金臺西路8號)
屆時請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投標代表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出席開標儀式。
9.評定辦法:綜合評分法,滿分100分(詳見招標文件)
10、項目聯(lián)系人:張艷芳,聯(lián)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