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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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2.12 |
招標業(yè)主: | 淮安市盱眙城市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qū): | 淮安市 |
內 容: | 報名時交資料工本費人民幣300元,市場入場證50元無論中標與否均不退還。 |
1、盱眙縣政府西側地塊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根據招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現繼續(xù)對外公開招標,擇優(yōu)選定合作伙伴。
2、招標人:淮安市盱眙城市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3、招標內容:淮安市盱眙城市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于2009年9月11日通過公開競拍競得盱眙縣政府西側地塊63畝,現對外公開招標,該地塊作價不低于5800萬元,擇優(yōu)選定房地產開發(fā)合作伙伴(項目基本情況報名時領取)。
4、投標報名須知:(要求報名時提交投資保證金人民幣5000萬元,以銀行匯票方式交到盱眙縣招投標管理中心,并辦理相關手續(xù),未中標的無息退還,中標人中標后轉入招標人帳戶作為履約保證金。
(1)本項目招標對其投標人采用資格預審方式:企業(yè)或投資人的應在報名時將盱眙縣招投標市場準入證、企業(yè)法人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明、投資保證金等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提交給招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對合格的投標人方可投標。有經濟實力的投資人以及投資聯合體,要提供投資人相關聯合體身份證明與聯合體投標協議。
(2)有關費用:報名時交資料工本費人民幣300元,市場入場證50元無論中標與否均不退還。
5、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時間:2010年2月12日16:00前。
6、報名地點:盱眙縣招投標管理中心。
7、合作主要條款及有關主要規(guī)定(招標人簡稱甲方,投
資人簡稱為乙方):
(1)甲方該地塊作價 萬元(中標價)與乙方合作,乙方與甲方簽訂協議后可實施該項目開發(fā)的相關工作。乙方履約保證金5000萬元在乙方全額付款時轉為乙方向甲方的付款。
(2)甲方將該地塊于2010年2月28日前拆至凈地交由乙方獨立開發(fā)該地塊。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該項目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所有工程建設資金均由乙方負責投入,乙方獨自承擔并清償該項目建設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債務。
(4)乙方須在簽訂協議后六個月內具備辦理項目轉讓法定條件且在15日內向甲方付清余款,辦理該項目的權屬變更登記。乙方未付清余款須向甲方支付6%的月息,計息期間自中標之日起至付清余款之日止。
8、中標人確定:投標人參與競標時,以投標人向招標人支付價p>
9、未盡事宜,按盱政發(fā)[2008]41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