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XMCS-ZZB20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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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2.09 |
截止日期: | 2010.02.22 |
招標業(yè)主: | 華安縣旅游局 |
招標代理: | 廈門長實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華安縣 |
內 容: | 本次招標規(guī)模1.5公里,總造價598.41萬元. |
關鍵詞: | 道路 工程招標 路 |
招標編號:XMCS-ZZB2010-07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華安縣大地土樓群旅游景區(qū)道路改建工程已由華安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華發(fā)改[2008]137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華安縣旅游局 ,建設資金來自業(yè)主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次招標規(guī)模1.5公里,總造價598.41萬元.
2.2 技術標準:按三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時速為3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7.5米,路面寬度為6.5米.
2.3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4資金來源:業(yè)主自籌
2.5工程建設地點:華安縣仙都鎮(zhèn)
2.6工期要求:150日歷天
2.7質量要求: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質要求:
(1)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施工經(jīng)驗、業(yè)績及信譽良好的施工企業(yè)。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yè);
(2) 投標人自2007年以來獨立完成過類似規(guī)模(工程造價500萬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
(3) 實行押證施工制度,中標單位須持與投標書中一致的項目管理班子成員(項目經(jīng)理、項目技術負責人***
3.2非漳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必須持有有效《駐漳建筑業(yè)企業(yè)備案登記證明書》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 2月 9 日至2010年2月 22 日(其中2月12日至20日休息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3:00時至5: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以下地點購買招標文件。
地點:廈門長實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薌城分公司(漳州市薌城區(qū)夏商.陽光雅苑4幢1601室)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工程現(xiàn)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 年 3 月 11 日 9 時 30 分,投標人應于當日 9 時00 分至 9 時 30 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華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華安縣平湖西路11號財政局一樓開標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投標人須知
1、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2、本工程的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
3、投標人在中標后,按規(guī)定向華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繳納場地費和交易服務費。
4、本工程投標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整。
7.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華安縣旅游局 招標代理單位: 廈門長實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華安縣城關大同路39號 地 址:漳州市薌城區(qū)夏商.陽光雅苑4幢1601室
郵政編碼: 363800 郵政編碼: 363000
聯(lián) 系 人:李先生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13606959359 電 話: 13960081694
傳 真: 傳 真: 0596-293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