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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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3.01 |
招標業(yè)主: | 合浦縣城市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合浦縣建設工程咨詢服務中心 |
地 區(qū): | 合浦縣 |
內 容: | 資格要求 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具有類似工程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 投標人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有關條件。 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各標段工程分別報名,每個單位可報一個或兩個標段。 |
關鍵詞: | 道路 施工招標 路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合浦縣濱江路道路及排污、排水工程已由合浦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合發(fā)改字[2009]4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合浦縣城市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業(yè)主自籌。招標人為合浦縣城市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名稱:
標段一:
項目名稱:合浦縣濱江路(k0+004.92~k1+156)道路及排污、排水工程
項目編號:HZC201005
標段二:
項目名稱:合浦縣濱江路(k1+156~k2+066.04)道路及排污、排水工程
項目編號:HZC201006
招標內容:車行道及排污、排水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具有類似工程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有關條件。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 各標段工程分別報名,每個單位可報一個或兩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3月1日8:00—12:00,14:30—17:30,在合浦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合浦縣建設局B棟五樓)報名。
4.2 計劃開標截標時間
標段一,2010年3月25日9:00分;
標段二,2010年3月25日15:00分;
4.3 報名資料:投標報名的單位必須持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企業(yè)資質正、副本;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正、副本;擬派的本單位在職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社保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基本銀行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外省企業(yè)須持《區(qū)外來桂企業(yè)登記備案證》;非法人代表報名的,需由擬派的建造師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上資質原件接受核查。(以上材料提供復印件一式一份并加蓋法人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4.4 招標文件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圖紙押金100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見4.2,地點為合浦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合浦縣城市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
地 址:***
郵 編:536100 。
聯(lián)系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合浦縣建設工程咨詢服務中心
地 址:***
郵 編:536100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