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JMSZB 201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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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2.22 |
截止日期: | 2010.02.26 |
招標業(yè)主: | 長樂市水利局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長樂市 |
內(nèi) 容: | 工程建設規(guī)模:工程總投資約557萬元,其中建筑工程部分投資約342萬元,景觀部分投資約53萬元 |
關(guān)鍵詞: | 工程招標 收費站 |
招標編號:FJMSZB 2010-035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樂市營前口收費站東側(cè)河道整治工程已由長樂市發(fā)展與改革局以長發(fā)改基[2010]20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長樂市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招標人為長樂市水利局,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長樂市營前鎮(zhèn) ;
2.2 工程建設規(guī)模:工程總投資約557萬元,其中建筑工程部分投資約342萬元,景觀部分投資約53萬元 ;
2.3 招標范圍和內(nèi)容:包含建筑工程及景觀工程,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 二個月;
2.5 工程質(zhì)量要求: 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zhì)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程》(SL176-2007)及其他相關(guān)規(guī)范合格標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3 投標人必須具有福建省水利水電建設管理總站核發(fā)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記備案書》;
3.4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3.5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資質(zhì)(含臨時);
3.6 項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備項目經(jīng)理、技術(shù)負責人***
3.7 本項目技術(shù)負責人***
3.8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9 其它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10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 2 月 22日至2010 年 2 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30分至 11 時30分,下午3 時00分至5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東大路229號13層)以無記名方式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含圖紙)每份售價 500 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經(jīng)評審的最低中標價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電匯或銀行轉(zhuǎn)帳方式 ;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柒萬元人民幣 。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 3月 15日9時30分,提交地點為 福建省水利水電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東大路229號福建省水利水電大廈2層)。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代表應出示授權(quán)委托書、個人身份證和購買招標文件憑證(以上均要求原件)。
7.2 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長樂市水利局 ;
地址:***
電話: 28939313 ;傳真:***
聯(lián)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gòu):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0591-87542977 ;傳真:***
聯(lián)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興業(yè)銀行福州晉安支行 ;
賬戶名稱: 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賬 號: 117120101400012872 。
交易中心名稱: 福建省水利水電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