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JMSZB 201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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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3.15 |
截止日期: | 2010.03.22 |
招標業(yè)主: | 泰寧縣將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部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泰寧縣 |
內(nèi) 容: | 工程建設規(guī)模:約為480萬元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水庫 |
招標編號:FJMSZB 2010-053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寧縣將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管[2010]36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泰寧縣將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部,現(xiàn)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特委托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泰寧縣將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招標;
2.2建設地點:泰寧縣朱口鎮(zhèn)陂頭村;
2.3資金來源:中央資金、省級財政補助和自籌;
2.4工程建設規(guī)模:約為480萬元
2.5招標范圍和內(nèi)容:主要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具體范圍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圖紙為依據(jù);
2.6工期要求: 210個日歷天;
2.7工程質(zhì)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zhì)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程》(SL176-2007)及其它相關規(guī)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zhì);
3.3投標人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4投標人必須具有福建省水利水電建設管理總站核發(fā)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記備案書》;
3.5投標人企業(yè)主要負責人***
3.6投標人擬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jīng)理應具備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資質(zhì)(含臨時)且須在福建省水利水電建設管理總站經(jīng)過信用登記備案;
3.7項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備項目經(jīng)理、技術負責人***
3.8本項目技術負責人***
3.9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10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11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5時(北京時間,下同),以無記名方式到泰寧縣水利局(地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電匯或銀行轉賬;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陸萬元(¥ 6萬元) 。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2010 年4月8日上午9 時00分,提交地點為福建省水利水電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代表處(福州市東大路229號水電大廈2層);
7.2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jīng)理應當持購買標書憑證、注冊建造師資質(zhì)證書(含臨時)及本人身份證(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場核驗登記,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將被拒絕。
8. 每個投標人可分別對泰寧縣吳地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招標編號:FJMSZB 2010-050)、泰寧縣石階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招標編號:FJMSZB 2010-051)和泰寧縣將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招標編號:FJMSZB 2010-053)的施工招標項目進行投標,但最多只允許中標一個施工招標項目。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泰寧縣將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部
聯(lián)系人***
地 址:泰寧縣杉城鎮(zhèn)和平中街25號政府大樓三樓水利局工管站
電 話:0598-7866597
招標代理單位: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0591-87602553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