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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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3.26 |
招標業(yè)主: | 象山縣墻頭鎮(zhèn)墻頭學校 |
招標代理: | 寧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象山縣 |
內 容: | 建設規(guī)模:建筑面積約700平方米 工程造價:約30 萬元 工期要求:50日歷天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改造工程 學校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象山縣墻頭學校擴建改造工程Ⅱ標段已由象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象發(fā)改投復[2009]220 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象山縣墻頭鎮(zhèn)墻頭學校,建設資金由財政撥款及鎮(zhèn)措籌解決。項目已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Ⅱ標段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象山縣墻頭學校擴建改造工程Ⅱ標段
建設地點:象山縣墻頭學校校區(qū)內
建設規(guī)模:建筑面積約700平方米
工程造價:約30 萬元
工期要求:50日歷天
2.2招標范圍:圖紙范圍內的屋面鋼結構工程。
2.3質量要求:合格
2.4安全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要求投標人具備鋼結構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
3.2要求項目負責人***
3.3要求安全員 1 名;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投標人注冊地不在本縣行政區(qū)域內的企業(yè),需經(jīng)象山縣建設局通過備案登記。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購買時間:另行通知
招標文件購買地點:寧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華翔大廈9號樓2樓)
投標保證金遞交:投標人須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遞交投標保證金2萬元(憑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繳納收據(jù)和銀行回單購買招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應當采用電匯、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全國或華三省一市)的方式匯入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帳號:農行象山新豐支行39-703001040012500,電匯匯款人(本票、匯票的申請人)均應與投標人一致,非本縣企業(yè)的投標保證金必須由投標人的基本帳戶匯出。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申請受理
5.1受理時間:2010年3月 23 日——2010年3月26日16時00分
5.2受理地點: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丹城丹峰西路161號)。
5.3投標人投標申請需提供的資料:
①工程建設項目投標報名單
②企業(yè)IC卡和項目負責人***
③縣外企業(yè)須提供象山縣建設局備案證。
④企業(yè)介紹信、法人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
⑤企業(yè)負責人***
⑥技術負責人***
說明:上述所有原件和復印件在投標申請時同時提交,由投標申請受理單位審查,資料審查后原件退還。
報名時由投標單位企業(yè)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場,超出上述規(guī)定期限申請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標申請資料的或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有限制投標情形的,資格符合性審查將不予通過。
項目負責人***
象山縣墻頭學校擴建改造工程Ⅱ標段中標單位須與象山縣墻頭學校擴建改造工程Ⅰ標段中標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或分包協(xié)議書)。
6資格審查方式:符合性審查。資格符合性審查合格單位全部入圍參加。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地點: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開標大廳(丹城丹峰西路161號)。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象山縣墻頭鎮(zhèn)墻頭學校
地 址:墻頭鎮(zhèn)
郵 編:315700
聯(lián)系人***
電 話:13777032272
招標代理機構:寧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華翔大廈9號樓2樓
郵 編:315700
聯(lián)系人***
電 話:0574-65778501
傳 真:0574-6577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