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東采公〔2010〕11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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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4.08 |
截止日期: | 2010.04.29 |
招標業(yè)主: | 東莞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東莞市 |
內(nèi) 容: | 文件售價(元): 150.00 |
項目名稱: 東莞市公安局舊辦公大樓光纖垂直主干改造維護項目
采購編號: 東采公〔2010〕116號
采購目錄: 服務類\維修保養(yǎng)\專用設備保養(yǎng)(含網(wǎng)絡維護、保障)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供應商投標資格: 1: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具有合法經(jīng)營資格的國內(nèi)獨立法人(具有相關的經(jīng)營范圍)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3: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獲取文件開始時間: 2010年04月09日 08:30
獲取文件截止時間: 2010年04月29日 17:30
獲取文件地址:***
采購文件售價(元): 150.00
文件遞交開始時間: 2010年04月30日 09:00
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10年04月30日 09:30
文件遞交地址:***
開月30日 09:30
開標地址:***
采購人名稱: 東莞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經(jīng)辦人名稱: 張建軍
聯(lián)系電話***
(1) 購買標書時必須攜帶: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yè)組織代碼證的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未在東莞市政府采購網(wǎng)注冊的供應商需攜帶原件注冊,并提供法人身份證號碼,開戶銀行的銀行名稱及帳號)。
(2) 購買了招標文件,而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請在開標3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若該項目因不足三家而導致重新招標,未予書面通知的單位將被取消重新參加該項目投標的資格。
(3) 如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內(nèi)的條款有異議的,請于開標三個工作日前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