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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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6.01 |
招標業(yè)主: | 建湖縣財政局 |
招標代理: | 鹽城偉業(yè)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建湖縣 |
內 容: | 工程規(guī)模:共20座約160萬元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農業(yè) |
建湖縣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資格預審)
1、建湖縣2010年農業(yè)農村基礎設施農橋建設工程項目已經建湖縣人民政府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已落實,現決定對農橋第二批建設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湖縣2010年第二批農業(yè)農村基礎設施農橋建設工程
工程地點:分布于建湖縣上岡鎮(zhèn)、岡東鎮(zhèn)、草堰口鎮(zhèn)、沿河鎮(zhèn)、建陽鎮(zhèn)、顏單鎮(zhèn)、九龍口鎮(zhèn)、恒濟鎮(zhèn)和慶豐鎮(zhèn)鎮(zhèn)區(qū)范圍內
工程規(guī)模:共20座約160萬元
標段劃分:三個(第一標段:上岡鎮(zhèn)、岡東鎮(zhèn)、草堰口鎮(zhèn)范圍內7座農橋;第二標段:沿河鎮(zhèn)、慶豐鎮(zhèn)、顏單鎮(zhèn)范圍內7座農橋;第三標段:九龍口鎮(zhèn)、恒濟鎮(zhèn)和建陽鎮(zhèn)范圍內6座農橋)。
招標內容:標段范圍內的農橋建設(含部分舊農橋拆除)
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2010年 6月 26日,要求工期為60日歷天
3、立項批準部門及文號:建湖縣人民政府建政發(fā)[2010]28號
4、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必要合格條件:①企業(yè)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②企業(yè)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③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④企業(yè)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橋梁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⑤投標項目經理(小型項目管理師)或建造師必須為投標申請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三級企業(yè)自聘項目經理或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
5、凡自愿參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請人,請于2010年 5月 26 日上午8時30分至2010年 6月 1 日下午5時前到建湖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報名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投標申請人報名領取資格預審文件時,必須委派本企業(yè)員工攜帶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報名辦理相關手續(xù);建湖縣城匯文東路98號市政大樓五樓),并按資格預審文件的要求于2010年6月1日17時前將相關資格預審材料密封后送到建湖縣招投標交易中心交易大廳的①號投標報名資料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約定外,投標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中缺下列(1)(2)(3)(4)(5)(6)(7)項中任意一項者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投標人在投標報名袋封面上應注明所投標段名稱。
(1)建湖縣2010年第二批農業(yè)農村基礎設施農橋建設工程資格預審文件原件;(2)投標申請人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3)投標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4)投標申請人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5)三級企業(yè)自聘項目經理或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原件和復印件;(6)項目經理(小型項目管理師)或注冊建造師本人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7)投標申請人[企業(yè)和報名項目經理(小型項目管理師)或建造師]經檢察機關查詢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證明(外省企業(yè)自行查詢,本省企業(yè)由招標單位統一查詢)。
6、報名單位所提供的資格預審文件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預審不合格。
7、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辦法入圍,招標人將采用全數入圍的辦法邀請所有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凡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獲取招標文件有關資料。
8、所有投標單位均可申請參加上述三個標段的投標,但一個投標單位只可以中其中一個標段。
9、本工程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
10、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
招標人(公章):建 湖 縣 財 政 局 代理機構:鹽城偉業(yè)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
建 湖 縣 水 利 局
聯系地址***
電 話:0515-86213474、86223927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王亞鵬 李壽青 聯 系 人***
傳 真:0515-86233811 傳 真:0515-8623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