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閔采招201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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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5.28 |
截止日期: | 2010.06.03 |
招標業(yè)主: | 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 |
招標代理: | 上海申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上海市 |
內 容: | 項目內容:浦江人民法院辦公區(qū)域加設圍墻,加強安保。 財政預算資金:35.76萬元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主題內容: 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委托上海申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對浦江法庭辦公區(qū)域加設圍墻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于2010年5月24日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發(fā)布了公開招標信息,報名截止期為2010年5月28日下午15:00,F因故延長報名截止時間至2010年6月3日下午15∶00(北京時間),歡迎具有本項目投標資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已報名的供應商仍然有效,無需再次報名)。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編號:閔采招2010--049
(二)項目名稱:閔行區(qū)浦江法庭辦公區(qū)域加設圍墻工程
(三)項目內容:浦江人民法院辦公區(qū)域加設圍墻,加強安保。
(四)財政預算資金:35.76萬元
二、投標資格
(一)必須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完成登記,未完成登記的供應商,必須按規(guī)定完成登記手續(xù);
(二)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及相應經營范圍;
(三)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按時年檢的合法企業(yè);
(四)具有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及以上資質;
(五)投標人若為福利企業(yè),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落實政府采購優(yōu)先購買福利企業(yè)產品和服務的通知》(滬財庫〔2009〕19號)及閔財庫〔2009〕15號的規(guī)定,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采購福利企業(yè)的產品和服務。福利企業(yè)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認定,并獲得福利企業(yè)證書的企業(yè);
(六)本項目不采購進口產品。
三、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
(一)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資質證書 (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注:以上復印件(A4)均應加蓋公章,原件審閱后將退回。以上要求如有缺漏,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其報名。
四、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0年6月3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
(二)報名地點:上海申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莘北路30號5樓)
(三)發(fā)售文件:報名截止后統(tǒng)一發(fā)售招標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聯系方式***
采購人: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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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人:上海申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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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集中采購機構:閔行區(qū)招標投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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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潛在投標人認為本采購項目投標資格或者采購內容中存在傾向性或排斥性的內容,可以在購買標書截止時間或者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書面形式向上海申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關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