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EGD-CT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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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7.14 |
截止日期: | 2010.08.05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 容: | 警用裝備 |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區(qū)分局的委托,對“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區(qū)分局警用裝備采購項目 ”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本采購項目招標文件公示期為2010年 7 月 16 日起至2010年 7 月 23 日五個工作日。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無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本采購項目有關事項如下:
一、采購編號:FEGD-CT10110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區(qū)分局警用裝備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第01包為¥1,380,760.00元人民幣
第02包為¥1,587,100.00元人民幣
四、招標項目的性質:公開招標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警用裝備采購
六、合格的投標人:
第01包: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資格;
2) 所投產品應具體下列要求:
(1)軟質防彈衣、輕質合金防彈衣、凱夫拉防彈頭盔、防彈頭盔屬于公安部《警用頭盔和警用防彈衣生產企業(yè)目錄》內;
(2)輕質合金防彈衣具有符合《GA141-2001》防彈標準及具有公安部警械警服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檢驗報告;
3)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第02包: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資格;
2)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七、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0年 7 月 16 日起至2010年 8 月 5 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
八、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會,投標人如有疑問請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咨詢。
九、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恒福路117號之一錦恒商業(yè)廣場五樓511A室
十、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10年 8 月 6 日9時00分 至2010年 8 月 6 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十一、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評標時間:2010年 8 月 6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十二、開標評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恒福路117號之一錦恒商業(yè)廣場五樓511A室
十三、采購項目聯系人與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區(qū)分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聯系地址***
郵編:510075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聯系地址***
郵編:510095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