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SZHT2010-X-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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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8.04 |
截止日期: | 2010.08.09 |
招標業(yè)主: | 蘇州高等幼兒師范學校附屬花朵幼兒園 |
招標代理: | 蘇州恒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蘇州市 |
內 容: | 1 教學琴 118M 套 8 2 教學用琴 120M 套 2 |
蘇州恒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受蘇州高等幼兒師范學校附屬花朵幼兒園的委托,就其需要的鋼琴設備進行詢價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內容及技術規(guī)格:
序號 項目名稱 品牌及型號 單位 數(shù)量
1 珠江 教學琴 118M 套 8
2 教學用琴 120M 套 2
注:本次采購不接受進口產品。
二、質量技術、售后服務要求:
1.滿足技術參數(shù)、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報價設備的生產、制造、安裝等,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各項規(guī)范要求;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可使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非標設備按招標約定的技術要求和規(guī)范。
3.質量保證:報價設備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原包裝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購設備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的要求,報價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設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yǎng)條件下,在規(guī)定的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
4. 免費送貨到目的地、產品于質量保證期(一年)內若有問題,承諾24小時內給與響應并安排解決。
三、送交響應書及確定成交供應商日期和地點:
1.本次詢價通知書的響應截止時間為2010年8月9日上午11:00前。響應單位應在截止時間前將詢價響應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后送達:蘇州市三香路389號蘇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東區(qū)2樓蘇州恒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不按報價文件組成要求或過時送達報價文件的,為無效報價。
2. 2010年8月9日下午1:30在蘇州市三香路389號蘇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東區(qū)二樓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確定成交供應商。成交供應商收到成交通知書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
四、響應文件格式:
1.單位名稱
2.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3.詢價編號
4.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5.報價表(須加蓋公章和授權代表簽字)
序號 貨物
名稱 品牌規(guī)格型號配置(需方要求) 數(shù)量 單價 總價 備注
總報價(人民幣大寫) ¥:
報價單位(蓋章): 被授權人:
聯(lián)系電話***
6.質量、服務保修承諾。
7.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8.報價承諾的相關格式如下:
我公司承諾:
1)以上報價為本次采購的最終報價;
2)如貴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將認真履行本次采購的所有承諾,如未履行以上承諾,我公司愿意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理:
a.取消成交資格;
b.列入不誠信企業(yè)名錄予以曝光;
c.禁止參加本市政府采購活動1-3年。
d.報價承諾單位(蓋章):法人簽字(簽字或蓋章):日 期: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標準:
詢價設備在符合采購要求,低于預算條件的前提下以最低報價成交。
六、合同主要條款:
1.合同標的及數(shù)量:見采購內容及技術規(guī)格。
2.合同成交價:按成交價格。
3.保修:按產品出廠要求及響應書售后服務承諾。
4.交貨時間: 7天內交貨,并負責安裝調試。
5.交貨地點:蘇州高等幼兒師范學校附屬花朵幼兒園。
6.交貨方式:最終供貨合同應在交貨前向采購方提供交貨計劃,運輸保險和裝箱費用
由最終供貨公司承擔。
7.驗收標準:按本通知書、響應書的標準和裝箱單驗收。驗收包括:數(shù)量、外觀、質
量、性能、隨機備品、備件裝箱單、隨機資料及包裝。所有設備和附配件應符合其規(guī)定的性能,無瑕疵和缺陷,質量為合格品,同時有明確的制造廠商。交貨時必須原包裝現(xiàn)場拆封驗收合格。
8.驗收期限:安裝調試完成后7天內。
9.付款方式:產品到達采購方指定地點安裝、調試完成,經采購方驗收合格,甲方付清貨款。
A、需方簽收的送貨回單
B、合格銷售發(fā)票
C、《蘇州市政府采購合同履行驗收報告》
10.質量、服務要求:
(1)成交方應保證所供標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完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標的物在正確安裝、正確使用和保養(yǎng)條件下,在其標的物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質量出現(xiàn)問題時,成交方負責“三包”,費用由成交方負責。
(2)伴隨服務:成交方應以良好的服務態(tài)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4小時內響應并完成采購方提出的合理要求,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之外,伴隨服務的費用均已含在合同價款內。
11.違約責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當承擔
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 采購方逾期付款(有正當理由者除外)的應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每天萬分之四支
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采購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拒絕接受成交方交付的合格標的物,應當承擔成交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2)成交方不能交貨(逾期超過十五天視為不能交貨,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成交方應向采購方就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每天萬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同時承擔采購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12.本通知書以及響應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七、綜合說明:
1.響應單位需就本通知書第四項單獨制作《響應報價表》。本次報出的單價一次性報定
不得更改。所報內容包括設備、輔助材料、人工、運輸、安裝、調試、保險、勞保、各種稅費、專利技術及質保期間一切費用等。
4.如響應單位成交,應按成交額的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務費。
5.響應單位所提供資料應是真實的。若有虛假,由其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6.如響應單位對本通知書有疑義,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公司咨詢,一切材料以招標公
司的書面材料為準。
7. 本采購信息在蘇州政府采購信息網(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報同時
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體,敬請各投標單位注意。
八、聯(lián)系方法***
1.地址:***
2.電話:***
3.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