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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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8.18 |
招標業(yè)主: | 阿壩州南坪林業(yè)局 |
地 區(qū): | 四川省 |
內 容: | 工程規(guī)模:九寨溝縣公路分局紅巖道班住宅工程總面積約1020平方米。 |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九寨溝縣公路分局紅巖道班住宅工程、122林場職工綜合用房 已由 九寨溝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九發(fā)行批[2010]16、1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阿壩州南坪林業(yè)局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阿壩州南坪林業(yè)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九寨溝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九發(fā)行批[2010]199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自行招標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fā)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 )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阿壩州九寨溝縣。
(2)工程規(guī)模:九寨溝縣公路分局紅巖道班住宅工程總面積約1020平方米。
(3)計劃工期:350日歷天.
(4)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5) 標段劃分:原施工二標段:九寨溝縣公路分局紅巖道班住宅工程。
(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7)購買招標文件證件查驗:單位介紹信收原件,招標公告4.1款規(guī)定的其他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和單位機構組織代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除身份證外其他證件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單位章,加蓋的投標單位章應是投標人單位法定名稱章并應是鮮章,不得使用專用印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近3年以來已完成3個及以上 的類似項目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量不超過 個標段。標段總數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2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時至時,下午時至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年08月12日 至2010年08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5: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 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購買招標文件: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園林綠化、電梯安裝除外)。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4.3 招標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郵購招標文件服務。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xù)費(含郵費) 元。 招標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證件和郵購款(含手續(xù)費)后 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年09月03日 10點00分 ,地點為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阿壩州南坪林業(yè)局
地 址:***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網 址:
開戶銀行:
賬 號:
招標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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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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