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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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8.30 |
招標業(yè)主: | 華安縣沙建鎮(zhèn)汰內村村民委員會 |
招標代理: | 福建安華建設工程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華安縣 |
內 容: | 本次招標約 33萬元; |
關鍵詞: | 道路 施工招標 路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華安縣沙建鎮(zhèn)汰內村橋頭和庫板自然村內道路工程已由華安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華發(fā)改【2010】152號文(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沙建鎮(zhèn)汰內村村民委員會, 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及業(yè)主自籌,招標人為沙建鎮(zhèn)汰內村村民委員會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安華建設工程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沙建鎮(zhèn)汰內村境內;
2.2、工程建設規(guī)模:本次招標約 33萬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清單及答疑;
2.4、工期要求:總工期 30個日歷天;
2.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達到《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的合格標準;
2.6、本項目施工的招標最高限價與工程預算價相比下浮幅度應大于15%(漳發(fā)改招標[2010]4號)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等級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的施工企業(y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施工企業(yè)。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含具備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的建造師);
3.3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擬派駐本工程的建造師、安全員必須持有有效的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4、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無要求;
3.6、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7、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8月 26日至2010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3時30分至5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安華建設工程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部---漳州市新浦東路2號桂溪名都六樓招標代理部辦理相關招標資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郵購,請自行與招標代理機構聯系,郵費50元自付)。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0年9月6日的11:00時前(指款到達指定帳戶時間);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企業(yè)帳戶或分公司賬戶以銀行轉帳或電匯方式;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元)。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接標時間:2010 年9月7日下午15:00至15:30時;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0 年9月7日下午15:30時,提交地點為華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財政局一樓)。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聯系方式***
招標人:華安縣沙建鎮(zhèn)汰內村村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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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福建安華建設工程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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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596-2961882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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