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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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9.01 |
招標業(yè)主: | 廣東省東江流域管理局 |
地 區(qū): | 廣東省 |
內 容: | 項目財政預算資金156萬元。 |
廣東省東江流域管理局(以下簡稱采購人),擬對廣東省東江流域管理局東江流域2010-2011年枯水期水量調度工作項目進行單一來源公示,公示時間2010年8月25日至2010年9月1日,該項目擬由廣東省水文局惠州分局承擔,并邀請其他能夠提供滿足本項目采購需求和資格條件的供應商進行登記。
一、擬采購項目需求
(一)項目概況
按照《廣東省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要求以及“蓄豐補枯”的原則,采購人于2008年組織開展了首次東江流域枯水期水量調度工作。東江流域枯水期水量調度主要依據《廣東省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根據新豐江、楓樹壩、白盆珠三大水庫當年汛末的蓄水現狀、枯水期流域來水預測及流域受水區(qū)用水計劃和水庫運行調度方案等,明確各主要控制斷面的水量、水質控制目標,規(guī)定枯水期三大水庫的水量調度要求和各有關涉水單位的職責和任務。
項目財政預算資金156萬元。
(二)項目內容
在2010年9月底之前,根據流域前期水雨情情況及枯水期來水預測,編制《東江流域2010年冬-2011年春枯水期水量調度實施方案》,并協助采購人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調度方案進行評審。在調度期內,需布設5個流量監(jiān)測斷面,4個水質常規(guī)監(jiān)測斷面及6個排污口監(jiān)測斷面,定期施測水量與水質,并每天將5個流量監(jiān)測斷面的日均流量數據報送采購人,水質監(jiān)測數據與監(jiān)測化驗結果及時報送采購人,協助采購人開展水調工作,積極與各有關單位協調,共同保證調度方案的順利實施。
(三)人員、技術等要求
1、熟悉廣東省東江流域水資源狀況,具有流域的雨情、水情、水質的監(jiān)測能力,并能對流域水情形勢進行預測預報;
2.供應商在廣東省惠州市有常設機構;
3.供應商必須具有 20 個技術人員(其中至少有 5 個需具有水利高級職稱);
4、本項目要求在 2011年5月 底前完成;
二、資格條件
1、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2、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從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和能力;
3、具備有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乙級或以上(含乙級)資質,具備水質監(jiān)測實驗室國家計量認證證書資質;
4、近三年(2008年至今)具有枯水期水量調度工作編制的工作業(yè)績(證明材料 2 個以上);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報名時間:2010年8月25日起至2010年9月1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8號交銀大廈1401室
聯系人及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