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C-XZZB-2010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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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9.10 |
截止日期: | 2010.09.16 |
招標業(yè)主: | 西藏林芝地區(qū)米林縣建設局 |
招標代理: |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qū): | 西藏自 |
內(nèi) 容: | 建設規(guī)模:<1>停車場工程:C25砼硬化路面2412.5平方米;停車場隔斷103.4米;擋土墻150米;排水暗溝、室外給排水、強弱電、室外化糞池、綠化、圍墻、廁所維修等項目工程。 |
關(guān)鍵詞: | 道路 工程招標 改造工程 停車場 路 |
招標編號:HC-XZZB-20100905
西藏林芝地區(qū)米林縣停車場、道路人行道附屬修建改造工程,已由有關(guān)部門批準建設。我公司受西藏林芝地區(qū)米林縣建設局的委托,現(xiàn)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有關(guān)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一)項目性質(zhì):擴建工程。
(二)建設規(guī)模:<1>停車場工程:C25砼硬化路面2412.5平方米;停車場隔斷103.4米;擋土墻150米;排水暗溝、室外給排水、強弱電、室外化糞池、綠化、圍墻、廁所維修等項目工程。
<2>人行道工程:C段:花崗石上車人行道板1925平方米;花崗石路沿石345.8米。D段:300×300×50彩磚3343.6平方米;預制砼路沿石1587.8米;排水暗溝、室外花崗石臺階等項目工程。
(三)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nèi)的所有內(nèi)容。(本次招標未包括A、B段)
(四)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五)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縣財政資金,已落實。
(六)建設地點:西藏林芝地區(qū)米林縣城關(guān)。
(七)工期: 90天。
(八)工程質(zhì)量標準: 合格 。
二、參加投標條件:
(一)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yè),均可參加上述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
(二)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在藏備案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以上的獨立法人資質(zhì)。
(三)擬承擔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建造師)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 貳級(含貳級) 以上的相應專業(yè)資質(zhì),技術(shù)負責人***
三、本項目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四、投標申請人于 2010 年 9 月 10日至 2010 年 9月 16日,上午 10 時 00 分至 12 時 30 分。下午 15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北京時間)前到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西藏林芝地區(qū)建設局工程交易中心)報名。招標文件售價850元,售后不退。如資料需郵寄,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并另加郵費每套100元人民幣。招標人收到郵購款后3日內(nèi),以快遞方式向投標人申請寄送上述資料。
五、投標企業(yè)報名時須帶下列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檢驗后退回,復印件加蓋鮮章留下存檔)
(一)、投標人須按藏建市管[2010]131號文件要求進行備案,并提供相關(guān)資料;
(二)、單位介紹信、授權(quán)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時帶法人身份證明書)
(三)、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zhì)證書;
(四)、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五)、相應專業(yè)的建造師證書和技術(shù)負責人***
(六)、投標企業(yè)公章。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一)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前,應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提供投標保證金。
(二)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招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 標 人:西藏林芝地區(qū)米林縣建設局
招標代理: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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