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閩才招浦字[2010]29號 |
---|---|
加入日期: | 2010.09.23 |
截止日期: | 2010.09.30 |
招標業(yè)主: | 浦城縣官路鄉(xiāng)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 | 福建閩才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浦城縣 |
內 容: |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還應在本省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防洪堤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浦城縣官路鄉(xiāng)中心鎮(zhèn)河背防洪堤工程已由浦城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浦發(fā)改[2010 ]基字第64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浦城縣官路鄉(xiāng)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自籌,招標人為浦城縣官路鄉(xiāng)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閩才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浦城縣官路鄉(xiāng) ;
2.2. 工程建設規(guī)模:工程投資額約 90 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浦城縣官路鄉(xiāng)中心鎮(zhèn)河背防洪堤工程施工圖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等,以施工圖紙為依據(j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 180 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jié)點的工期要求: / ;
2.5.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2.6. 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咨詢單位:福建閩才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6.2.設計單位:福建中電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2.6.3.代建單位: 無 ;
2.6.4.監(jiān)理單位: ∕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還應在本省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或有效證明文件),并持有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
注:上述“有效證明文件”(下同),是指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章證明具有注冊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資格的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中應標明持證人姓名、所屬單位名稱、注冊級別和專業(yè))。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jīng)理 “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無;
3.5.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3.7. 按閩檢會(2004)10號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賄記錄的單位或個人進入建筑市場”。如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時,按規(guī)定向浦城縣人民檢察院申請查詢中標人若有行賄記錄時,做取消中標人資格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 年 9月 25 日到2010年 9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 時 30 分至11時30分,下午15 時 00 分至17時30分,到 浦城縣濱江步行街15幢1單元201室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 300 元,如需圖紙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在合理造價區(qū)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本工程發(fā)包價的可競爭項目造價的下降幅度K=5 % 。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 ;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以電匯或轉帳或現(xiàn)金形式 ;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貳萬元 。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2010年 10 月 9 日下午 3 時 00 分,提交地點為 浦城縣成人教育中心六層會議室;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浦城縣官路鄉(xiāng)人民政府;
地址:***
電話:***
聯(lián)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閩才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0599-2830869傳真:***
聯(lián)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浦城支行
開戶名稱:福建閩才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帳 號: 10015061045001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