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犍政采詢[2010]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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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0.14 |
截止日期: | 2010.10.19 |
地 區(qū): | 樂山市 |
內 容: | 包一:1、32.5R水泥500噸, 2、32.5水泥100噸。 包二:1、4.75-37.5MM碎石1300立方米, 2、0-4.75MM石屑350立方米, 3、河砂620立方米, 4、大卵石250立方米, 5、天然砂礫石320立方米, 6、0-4.75MM機制沙80立方米 |
一、詢價要求
1. 犍為縣政府采購中心受犍為縣公路養(yǎng)護管理段的委托,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采用詢價方式為委托方進行采購;
2. 參加報價的供應商(即報價人)應具備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本次采購貨物的資格,有能力提供所詢價的貨物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
3. 供應商應按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產(chǎn)品必須是新出廠、檢驗合格的產(chǎn)品,保證商品質量并提供優(yōu)質服務;
4 報價人必須認真完整地填寫“商品報價表”(內容要求真實誠信,字跡清楚,不得有遺漏),所報價格是滿足詢價文件所有條件的價格(含貨運、稅票等費用);
5.產(chǎn)品技術要求詳見報價單,如有偏差應單獨附紙詳細說明;
二、項目內容
包一:1、32.5R水泥500噸,
2、32.5水泥100噸。
包二:1、4.75-37.5MM碎石1300立方米,
2、0-4.75MM石屑350立方米,
3、河砂620立方米,
4、大卵石250立方米,
5、天然砂礫石320立方米,
6、0-4.75MM機制沙80立方米
三、詢價原則
本次詢價采用經(jīng)評審最低價成交原則,滿足所有要求且報價最低的為成交供應商。
四、合同簽訂
詢價結束如未超出采購方預算即確定中標供應商,中標供應商到犍為縣政府采購中心領取中標通知書后與采購方簽訂合同。
五、交貨時間
工程開工日起,每天至少供應水泥10噸、沙石各10立方米。
六、交貨地點
國道213線K1261+600處。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三個月內支付完畢。
八、結算方式
所有材料單價包含材料費、運輸費、稅金和上下車費,結算以實際方量為準。
九、詢價文件售價
投標供應商在詢價活動開始前交納詢價文件工本費:包1、200元,包2、200元。未交納詢價文件工本費的投標供應商提交的報價材料無效。
十、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和方式
各報價人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10時前將報價材料送犍為縣政府采購中心,逾期提交的報價材料無效。
十一、報價文件要求及報價表
1、有效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2、有效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水泥供應商提供最近批次的質量檢驗報告;
4、犍為縣政府采購商品報價表。
報價截止日期: 2010年10月19日10時0分
報價地點:
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
0833-423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