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YXS2010090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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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0.16 |
截止日期: | 2010.10.21 |
招標業(yè)主: | 宜興市航道管理處 |
地 區(qū): | 宜興市 |
內 容: | 工程規(guī)模:建筑面積約5900平方米。 |
關鍵詞: | 監(jiān)理 |
項目編號:YXS20100900202
一、招標項目情況
1、建設單位:宜興市航道管理處
2、項目名稱: 蕪申運河宜興水上服務區(qū)項目工程監(jiān)理
3、建設地點:蕪申運河宜興城西錨地
5、工程規(guī)模:建筑面積約5900平方米。
6、招標內容:綜合樓,維修間,倉庫工程等的施工監(jiān)理。
7、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2010年10月28日;計劃竣工日期:2011年5月25日。
8、服務期: 從簽訂合同開始至竣工驗收備案結束。
二、報名和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1、報名及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公休日除外)
2、報名及招標文件發(fā)售地點:宜興市招投標中心駐場辦(宜興市陶都路115號)
3、招標文件售價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4、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提供資料:①介紹信②報名者身份證明③證明報名者為所報單位在編在冊人員的證明(報名前三個月內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或醫(yī)療保險證明或公積金證明,其中證明必須注明個人代碼和身份證號碼,以便核查,否則該證明不予認可)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房屋建筑工程乙級監(jiān)理及以上資質企業(yè);
3.2項目總監(jiān)資質類別:房屋建筑專業(yè)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同時具有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投標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yè)資質證書上的單位名稱一致。
3.5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每位投標人可對上述1個標段提出投標。
四、資格審查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yè)和項目總監(jiān)的資質類別、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資格審查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真或者弄虛作假;
(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五、其它
1、開標時符合性審查和資格審查須核驗的原件:①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②企業(yè)資質證書③項目總監(jiān)證書④總監(jiān)職稱證書⑤投標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和項目總監(jiān))的身份證明和開標前三個月的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其中交費證明必須注明個人代碼和身份證號碼,以便核查,否則該證明不予認可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⑦授權委托書⑧投標保證金票據(以上所有資料的原件均需帶至開標會現場,復印件裝訂在投標文件中)
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0 年10月26日9時30分,地點為宜興市招投標中心(陶都路115號)開標室①室。
3、有不良行為在公示期內被暫停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
4、項目總監(jiān)變更工作單位不滿三個月的不得參與本工程的投標。
5、招標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資料如在年檢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投標人需提供原件發(fā)證部門或年檢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標明有效期。如證明內容模棱兩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資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標人不予認可。
6、對于投標人的不良投標行為,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將根據宜政發(fā)(2008)243號文件《宜興市招投標市場準入管理暫行辦法》作出相應處罰。
7、投標保證金必須在領取招標文件截至日期前繳納,由宜興市招投標中心代收代退,投標人持市招投標中心開具的已繳納保證金的證明方可領取招標文件。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0 年9月21日16時30分前,金額:壹萬元;接收單位:宜興市招投標中心;開戶銀行:江蘇銀行宜興支行;賬號:892010189300007502;遞交方式:(1)銀行匯票;(2)銀行本票;(3)轉賬;(4)電匯。投標人必須以企業(yè)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yè)的法人基本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yè)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yè)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投標人在第一次繳納投標保證金前必須攜帶開戶許可證到綜合信息科登記備案,以便以后核對其基本賬戶。
8、評標辦法詳見附件。
附件
評標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工程采用不低于成本價的最低價中標辦法,結合本工程實際,遵循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選擇中標人。
評標細則
1、根據招標文件規(guī)定,審查列出過高過低的投標價格,并對其重點評審,由評標委員會確認其投標報價是否有效。
2、按照投標報價由低到高確定不超過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標候選人。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的最低投標報價者為中標人,如最低投標報價出現相同情況,則可由招標人直接從中確定,或由評標委員會投票從中確定中標人。
3、本辦法未盡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有關法規(guī)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