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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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1.05 |
招標業(yè)主: | 興化市2010年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建設處 |
地 區(qū): | 興化市 |
內 容: | 2010年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一、資格預審須知
招標人名稱 興化市2010年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建設處 招標人地點 豐收北路13號水務局內
項目名稱 興化市2010年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 項目地點 安豐、老圩、新垛、大營4個鄉(xiāng)鎮(zhèn)
招標方式 公開 招標標段數(shù) 一個 標段內容 圩口閘、排澇閘站、小型電灌站、高效節(jié)水灌溉設施等
工程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招標工期 12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10 .11.26
1、參加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請攜帶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委托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等級證書材料復印件,報名項目經理及授權委托人的有效勞動合同或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水利水電注冊建造師貳級(含)以上注冊證書、項目經理安全考核合格證、、實地詳細踏勘書面證明(4個鄉(xiāng)鎮(zhèn))、法人代表及項目經理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各三份并加蓋報名單位公章),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5日(8:30-11:30;14:00-17:30)攜企業(yè)及報名項目經理IC卡到市招投標交易中心參加資格預審。
2、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應當在網(wǎng)上予以公告3個月。在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jù)此不接受其投標。
3、報名項目經理如有在建工程,須滿足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fā)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的條件,同時在報名時還需出具原發(fā)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投標競爭的書面證明。
二、確定潛在投標人方式
(一)、若本工程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少于或只有9家,則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參加投標。
(二)、若本工程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多于9家,招標人選擇下列第 1 種方式確定投標人:
1、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參加投標;
三、資格預審結果通知:
資格預審結束后,招標人將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fā)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并同時向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四、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為轉賬支票、電匯、銀行匯票中的一種,不得以現(xiàn)金等其它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
2、資審合格投標人在發(fā)標前須向興化市招投標交易中心交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憑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證金收據(jù)領取招標文件。戶名:興化市招投標交易中心,開戶行:江蘇興化農村合作銀行營業(yè)部,賬號:321281 470120 10000 99458。
3、投標人提交的銀行票據(jù)中的付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的法人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人法人單位名稱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五、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工程開工進場后十日內付合同總價的20%,工程量按序時進度完成50%后十日內付合同總價的3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十日內付合同總價的20%,余款留5%質量保修金外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后6個月內結清。
六、評標定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