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0111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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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1.17 |
截止日期: | 2010.11.22 |
招標業(yè)主: | 劍閣縣樵店鄉(xiāng)人民政府 |
地 區(qū): | 劍閣縣 |
內 容: | 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申請截止時間,帶齊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參加隨機選擇,地點為劍閣縣發(fā)改局。 (1)申請人有效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2)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招標代理 |
項目編號 2010111748 所屬地區(qū) 廣元
項目名稱 樵店鄉(xiāng)新集鎮(zhèn)場平工程
發(fā)布時間 2010年11月17日 截止時間 2010年11月22日09時30分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劍閣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劍發(fā)改發(fā)【2010】546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劍閣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劍發(fā)改政策代備【2010】041號。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劍閣縣樵店鄉(xiāng)人民政府
2.2 建設地點:樵店鄉(xiāng)岱嶺村三組木林角
2.3 項目規(guī)模:場平面積24574平方米
2.4 計劃工期:5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0年12月
2.5 項目總投資:360.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災后重建資金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318.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應至少已完成0個(0至3個)市政公用工程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并同意按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80%(規(guī)定收費標準上下浮動幅度為20%)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代理機構(己在川報網(wǎng)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2010年11月22日09時3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比選網(wǎng)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200元。
5.隨機選擇中選人
5.1 擬任項目負責人***
(1)申請人有效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2)擬任項目負責人***
(3)申請人為擬任項目負責人***
(4)如是省外注冊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還要提供在四川省建設廳辦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業(yè)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適用;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5.2 申請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擬任項目負責人遲到或不是在川報網(wǎng)上填寫的擬任項目負責人***
5.3 比選人通過川報網(wǎng)按規(guī)定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5.4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擬任項目負責人***
6.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劍閣縣樵店鄉(xiāng)人民政府
地 址:***
郵 編:628300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