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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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2.19 |
招標業(yè)主: | 興山縣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管理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宜昌市水利水電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興山縣 |
內 容: | 主要建設內容:堰塘整治、渠道整修及渠系建筑物新建、排洪溝整修、雨水集蓄和高效節(jié)水灌溉工程等。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興山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2010年度建設項目工程 已由鄂水利水復[2010]625號、鄂財農[2010]126號、鄂財農[2010]127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中央財政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 ,項目業(yè)主為 興山縣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管理辦公室 ,招標人為 興山縣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為宜昌市水利水電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工程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興山縣黃糧鎮(zhèn)境內。
2.2本次招標項目劃分為六個標段:
興山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2010年度建設項目工程第六標段:(合同編號:XSXNS 10-SG-6)
主要建設內容:堰塘整治、渠道整修及渠系建筑物新建、排洪溝整修、雨水集蓄和高效節(jié)水灌溉工程等。
2.3本工程計劃工期: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近三年(2007年10至2010年10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有承接過類似本工程的施工業(yè)績。
(4)取得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yè)主要負責人***
(5)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以提供的2007、2008、2009三個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為準)。
(6)投標人須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廳頒發(fā)的信用等級證書方可參與投標,外省投標企業(yè)須同時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人員登記表》,且參與投標人員須與登記表人員相符。
3.2投標人在本工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標段中標的,且遞交的投標文件中項目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為同一管理單位下屬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投標人(含集團公司)數量不應超過一家,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4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開標后即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通過網上報名的投標人須注冊為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員并取得密匙后,方可憑密匙登陸會員專區(qū)并按網上提示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工本費后下載招標文件及圖紙。(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上交易系統(tǒng)投標企業(yè)操作指南》)。下載開始時間為 2010年12月 14日至2010年12月 19日,投標人未按規(guī)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通過農行網銀(應與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中登記的網銀賬號一致)繳納投保證金,并打印投標保證金繳納成功回單(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交易系統(tǒng)投標企業(yè)操作指南),網上繳納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須將投標保證金繳納成功回執(zhí)單裝入投標文件投標函中。
4.2 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工程投標保證金伍萬元整。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為2011年1月 4 日9時30分;
遞交地點為宜昌市行政服務中心(宜昌市城東大道2號)。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招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集中組織踏勘現場,如需踏勘現場請與招標人聯系;招標人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興山縣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管理辦公室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宜昌市水利水電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政 編 碼:443005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子 郵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