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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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2.24 |
招標業(yè)主: | 辰溪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項目管理部 |
招標代理: |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辰溪縣 |
內(nèi) 容: | 總投資約:1191.70萬元;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南省辰溪縣柿溪石山關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廳以湘水計【2011】166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辰溪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項目管理部,招標代理機構(gòu)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湖南省辰溪縣柿溪石山關治理工程;
2.2建設地點:湖南省辰溪縣境內(nèi);
2.3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2.4總投資約:1191.70萬元;
2.5合同編號:CXX-SXSSGZL-SG;
2.6招標范圍:新建漿砌石護岸、新建雷諾護岸、河道清障疏浚等;
2.7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獨立的法人資格,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合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zhì),且取得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近五年內(nèi)具有兩個類似工程(指規(guī)模達到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河流治理工程)施工經(jīng)驗業(yè)績,同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2投標人必須是湖南水利廳《關于湖南省2011至2012年度政府投資水利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名錄的公示》內(nèi)的企業(yè)方可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水利專業(yè)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無在建項目。技術負責人***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法定代表人和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須是擬任本項目的建造師)于2011 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時至12:00 時,下午3:00時至5:3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辰溪縣水利局四樓會議室持以下資料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2000元,售后不退。
(1)發(fā)布公告后開具的介紹信和投標單位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
(3)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副本原件);
(4)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原件);
(5)近五年內(nèi)兩個類似工程業(yè)績及證明材料;
(6)擬任項目負責人***
(7)技術負責人***
(8)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A證(原件)、勞動合同(原件)和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近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以上(1)資料提交原件,其它資料提交彩色復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壹套(按順序膠裝成冊,每頁需加蓋投標人公章)。如上述證件及資料提供不全或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裝訂成冊,報名人與其證照不符合或超過報名時間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4.2 投標申請人在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時提供虛假原件及資料的,取消報名購買招標文件資格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記不良記錄。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
詳見招標文件。
7. 評標辦法
本項目工程評標辦法采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若干意見》湘水辦【2011】36號文件中的(附件1)《湖南省水利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實施辦法(試行)》中的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
8.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辰溪縣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項目管理部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 系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gòu):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 系 電 話***
地 址:***